陪你的时间是一支烟
郁金香的故事
离开你的七天
爱是有缘黄瓜与玫瑰
音乐剧《爱你是个错误》
十九朵玫瑰和一把青菜
浪漫终结
沉重的处女情节
俏俏
我用告别作她的嫁妆
慈母的鼓励
曾经沧海
在故土的爱:兰花花
纯真的岁月 简单的快乐
爱的天空有彩虹飞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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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者说




  酒,是我亲密的朋友,在我的卧室兼书房里,摆着四个书柜。书柜的上方当然摆的是书,有《红楼梦》,有《鲁迅全集》,有《曾国藩家书》,还有《静静的顿河》、《红与黑》等,一有空,且心情不坏,我便醉倒在书中,与古人对话,与今人交流,很是惬意。书柜的下方,不像别人堆一些杂志或过时书之类的东西,我摆的全是酒:茅台、五粮液、剑南春、泸州老窖、石湾米酒等,应有尽有。但绝无一瓶轩尼诗、人头马之类的洋酒,也没有一瓶葡萄酒、桂花陈酒等有色的中国酒。我所收藏的无一例外都是国产白酒。

  我每月固定要做的事中,有两件就是:逛书店、逛酒店。发现好书、新书便赶紧买它几本,摆到书柜的上方,发现好酒、新酒(当然是白酒,国产的),也赶紧买它两瓶,放到书柜的下方。终于,四个书柜上上下下都被塞得满满的。

  其实我的酒量并不很大,如果喝得快,7、8两酒就可以令我酩酊大醉;慢慢喝、慢慢地侃天说地,也顶多不过1斤酒量。这样的酒量按理是很难出名的。而我之所以在喝酒方面仍然出了名,那主要是因为我肯喝,明知喝下去会醉,或者即使不醉但也会很难受,可总是禁不住友人殷勤、真诚的劝酒,“咕嘟”一声又是一杯,很豪爽,很男子汉。于是友人便认定我特别能喝。这一认定便完了蛋。下次劝酒时便给你加码。加码的结果是醉得我一塌糊涂。

  好了,既然在这里喝了较多的酒,那么换一个地方,你必须也喝不少的酒才行。否则,友人就有话要问你了:是不是我的酒不好呀?是不是这些菜不合口味呀?是不是我们的交情不够呀?当然不是。既然不是,那好。喝!没得说了,于是就喝。喝了一杯又一杯。于是就又醉了。

  一来二去的,这名声就大了。找上门来喝酒的就多了。醉酒的机会也就相应增多。醉酒的次数增多,名气就进一步扩大。不知这属于良性还是恶性循环。

  如果醉酒得厉害,那就要呕吐,弄得衣服及地面脏兮兮的,且头脑似要炸裂一样,五脏六腑要多难受有多难受。那滋味儿,醉过酒的自然体会得到,没醉过酒的也可以感受到,不好玩。

  于是便有人劝我少喝点,特别是家人,几乎是痛心疾首苦口婆心了:“别喝那么多,行不行?看你醉得多辛苦!”

  于是便反省自己,觉得自己确实喝得太多了,既浪费酒,又浪费了自己的生命,很划不来,便不停地告诫自己:下次喝酒时一定要适可而止,少喝点,绝不能醉。

  稍有经验的人都知道,这类自言自语当然不可能起到什么真正的作用。过不多久,一不留神或者虽然留神但仍然无可避免地又会醉上一醉。

  于是家人便认定我此生注定要淹死在酒杯中。无可救药。即使如此,仍免不了常常絮絮叨叨。

  我当然知道家人是为我好,想叫我多活几年。所以,从来就不会反驳,只是老老实实地听着。然而,一个大男人被数落得多了,总会自然而然地生出一些反意来。我便想找个机会好好地反击一下。

  这得先寻出反击的理由。也就是喝酒的好处。

  遗憾的是,翻遍了四个书柜中的所有书本,竟找不到一句可以为我开脱的话。偶尔发现一两句诸如“喝酒能舒筋活血”的话,也必定在“喝酒”的前面冠有“少量”的字样。如我这等喝酒与它宣扬的一丝好处,实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码事。

  于是,便沮丧得不行,在心里痛骂了500声李白“老糊涂”;身为诗圣兼酒仙,竟不著书立说宣扬喝酒的好处,让后人去引经据典,真有愧其称号。

  但有了这份心思,便特别留意,一经发现与喝酒有关的事物,便挖空心思去想,总想找到一点有助于自己的东西来。

  没想到还真的功夫不负有心人,过不多久,我果然找到了喝酒的好处。

  有位朋友是我喝酒时交上的,做生意很是拿手,颇赚了不少钱,见我们舞文弄墨的,觉得很是有趣,便也想凑凑热闹。于是十分虔诚地拜我为师,十分刻苦地写作起来。可惜他的文章根本就狗屁不通。可是,面对他那份热情,我无论如何也不能跟他讲实话,所以每当他有文章拿来时,总要想方设法给他提几条优点,再委婉地提些不足,草草应付。后来终于被其感动,把他的一篇500字的短文润色(实际上是重写)后发表了,心想这事就这样了结了。万没想到此后他居然“一发不可收”,越写越勤快,可惜文章质量“海棠依旧”。我几次忍不住差点劝他掷笔死心了,可每次都话到嘴边又咽回去了,不忍心。有一次他打电话叫我去喝酒,喝到半酣耳热之际,他又拿出了稿件来“请教”。我再也忍不住了,抢过稿件往地上一扔,凶霸霸地吼了一句:“你他妈算了吧!你根本就不是这块料!搞文学需要天赋!”他有如挨了当头一棒,半晌没说出话来,接着便拼命地喝酒,直喝得酩酊大醉。过后,他果然不再写文章,一心一意做起生意来,大大发了财。我们俩也就成了最好的朋友。

  以我这样的性格居然说了这样很容易被人误解的真话,事后我自己都吃惊,也很奇怪。想了很久才明白,原来是因为酒精的麻醉给我壮了胆。刚想到这里,一丝灵光在我的脑海中倏然闪过:这不就是喝酒的好处吗?于是飞也似地告诉了家人。家人虽然被我洋洋自得的论述弄得瞠目结舌,却也找不出理由反驳。

  我便洋洋自得了好一阵。

  这样的心情并没有维持多久。有一次闲着无聊时,我便面壁思起过来,这一来便想到了一个问题:堂堂男子汉大老爷,说句真话都要依靠酒精的麻醉,这……我立时便觉得自己很可悲,很没出息。这样地活着简直很没意思。怎么想都想不通,我便把这个问题说给了一位朋友听。朋友听了却抚掌大笑:“如今这社会,每个人都这么活着。这叫正常。如你喝酒时那般说话,乃傻瓜行为。幸亏你不是常常醉酒,也幸亏如你这般喝酒的人不多。要不,这社会秩序非乱不可——每时每刻都有架打!”

  我吃惊不小。便想起很久以来,自己的学习、创作明显退步了,工作和其它方面也分明有不尽人意的地方,却没有任何人对自己提起过,原来皆因那些人都不喝酒,或者虽然喝酒却不多(不喝多?),始终可以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说“醉话”。

  我便无端端地恼恨起自己来。怎么这么笨,这点小道理都想不通。也便不由自主地迁怒于那些不喝酒的混蛋们,这世界就是被他们搞得乱哄哄的。要是人人都喝酒的话,这个世界肯定要正常得多、清静得多、美好得多!——最起码不会有那么多言不由衷的假话。

  最令我气愤的是,有一次,我开摩托车经过一小巷时,被一辆横在那里的三轮车挡住了去路,我便鸣喇叭示意。不料那人竟充耳不闻。我以为他没听见,只得再按一声。万没想到,他扭过头来,看似轻描淡写实则极为霸道地说了声:“再按喇叭我把你的摩托车掀倒,信不信?”我不敢不信,遂不出声,也不再按喇叭,静静地看着他有条不紊地做完他想做的,且慢条斯理地骑着三轮车优哉游哉地走过之后,才一加摩托车的油门:“呼”的一声冲向前方。在此之前的几分钟里,我居然一声未吭!回到家里,越想越不是滋味,也越想越不对劲:堂堂侦察兵转业的血气方刚的我,面对看来并不强大的“敌人”(充其量不过是个“纸老虎”)的近乎侮辱的挑衅,我竟然出人意料(不,是出我意料)地一点脾气都没有——我到底怎么啦?这绝不是我的性格!思前想后,始终莫名其妙,自己为什么会变得如此窝囊,如此地一点面子都不顾。直到吃饭时,看见了很醒目地摆在餐桌上的酒杯,我才猛然地一拍后脑勺:当时之所以能沉得住(准确地说,应该是忍得住)气,原来是因为自己没喝酒!

  对于这一伟大发现,我真兴奋。但这只是一瞬间的事,我立刻便在心中哀哀地对自己说:王海军,你完了,你这一辈子注定是完蛋了,绝对是不可救药的了!没有酒精的麻醉就连自己的尊严都不能维护的人,还能有什么出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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