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你的时间是一支烟
郁金香的故事
离开你的七天
爱是有缘黄瓜与玫瑰
音乐剧《爱你是个错误》
十九朵玫瑰和一把青菜
浪漫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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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告别作她的嫁妆
慈母的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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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故土的爱:兰花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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趣谈酒令




  平时在小饭店小酒馆,我们总会遇见一些拚杯盏的人,正兴致勃勃地猜拳行令,吆喝的却多半是“哥俩好,五魁首”之类的滥调陈词,毫无高明的地方。按理说,文人墨客欢聚雅集,总该在酒令上争光夺彩了吧,可是觥筹交错之际,他们顶多能即兴创作点无伤大雅的荤段子和政治玩笑,仍然离“高明”二字甚远。如今,酒令是百分之九十九地式微了,剩下的那百分之一,虽在小酒馆里一如既往地硬撑着,但无论如何它已挣不回久已失去的那百分之九十九的脸面。

  往日读《红楼梦》,我看到薛蟠作酒令一节,被这家伙胳肢逗笑,以至于喷茶。那“女儿悲,嫁了个男人是乌龟”“女儿愁,绣房里蹿出个大马猴”二句还犹自可,只说明他不学无文,可是末一句简直不堪入耳,“女儿乐,一根鸡巴往里戳”,充分暴露了呆霸王骨子里的俗不可耐。单凭短短一则酒令,即将薛家大少爷的形象刻画传神,这正是曹雪芹高人一肩的地方。

  中国的酒令究竟起源于何时?据乐天派说,源于春秋战国(据悲观派说,源于东汉)。那样的乱世,人命危浅,普通老百姓不做饿殍,不死于刀兵,实属万幸了,喝酒只是贵族的专利。贵族既有闲钱,又有闲空,还有闲心,于是喜欢作长夜之饮,浮一大白,不醉不归。长此以往,喝酒竟成了一桩正事,正事又怎能没有规矩呢?于是监酒人的角色就被大家推举出来,当然,也可以由王侯指定。酒事被美其名为“觞政”,可不简单,赏罚也格外分明。对那些使诈逃酒的,言行失度的,都要视其情节轻重加以处罚,而所谓的“处罚”也仍在“酒”字上用手段,比如罚个三爵五爵或七盏八盏,受罚者不胜酒力,就会烂醉如泥,甚至大出洋相,其他人便尽可以拿这倒霉蛋耍活宝,逗笑取乐。通常,主持觞政者并非固定的角色,有权不用也是过期作废,因此若遇上个认真操持权柄的猛人,席上酒客可就得提心吊胆了。

  西汉齐悼惠王的次子刘章就曾让宾客们大长了一回见识。宫庭宴会比普通聚饮更注重规矩礼仪,但又要玩得开心,于是吕后让刘齐主持觞政,刘章正想借题发挥,给骄恣的吕家人一点颜色看看。他对吕后说:“我出身于将门,请准许我按军法监酒。”这提议倒是满新鲜刺激的,吕后不假思索就应允了他。酒酣耳热之际,歌舞登场,过了一会儿,刘章发现吕后的亲戚中有一人已经喝醉,跑出宫门,正打算溜之大吉。岂能让他乱了礼数?刘章毫不迟疑,赶去一剑把他劈了,然后回来轻描淡写地向吕后报告道:“刚才有一个人逃席,微臣已按军法将他处斩。”闻言,吕后与贵宾无不大惊失色。但事前已允许刘章按军法监酒,便不好怪罪他。

  喝酒行令,其本意原是“以快人情气也”,若有人像刘章那样提着嗜血如渴的宝剑,站在一旁,随时准备取下你的首级,你还能快活得起来吗?汉以后,酒令离军法越来越远,离文法越来越近,才总算让大家长舒一口气。文人制酒令,堪称一绝,不仅要风雅,还须幽默,不仅比机灵,还拚学问。这方面的高手不少。

  有一回,欧阳修在席间行酒令,规则是作两句诗,诗中的行事必须触犯刑律,才算合格。有一人的诗是“持刀哄寡妇,下海劫商人”,够狠的,若被官厅捉拿,少不了要在牢里蹲上三年五载;另一人的诗是“月黑杀人夜,风高放火天”,更是变本加厉了,杀人放火这样的重罪,就算不判死刑吧,也要坐穿牢底,或者刺配边疆;依序,轮到欧阳修,他的诗却显得十分温雅,是“酒粘衫袖重,花压帽檐偏”,不对啊,当即就有人置疑,这怎么能算犯罪呢?欧阳修微微一笑,说出一番道理:“酒能乱性,他醉得这样不成形,还有什么事干不出?”由此可见,欧阳修的诗格外重含蓄蕴藉,即便创制通俗的酒令吧,仍丝毫不乱方寸。

  还有与此相类似的更好玩的酒令。几个秀才聚饮,约定酒令中必须包含盗窃的行状,而且要对仗整饬。头一个人说“发冢”可对“窝家”,不错,盗墓与窝赃是对得蛮好的。接着,第二个人说“白昼抢夺”可对“昏夜私奔”,剪径的强盗大白天下手,不足为奇,可是男女私奔与盗窃有什么关系?作令的人笑答:“私奔就是偷情,偷香窃玉,当然算啦。”大家哄然一笑,也不再留难,让他过关了。随后,第三个人说“打地洞”可对“开天窗”,打地洞为盗可信,开天窗明明是为了房屋采光嘛,怎么跟盗窃扯到一块儿了?作令者免不了要使用一下解释权:“如今那些贪官弄出许多苛捐杂税,专门搜刮民财,敲骨吸髓,民间谚语将这种鱼肉百姓的行为称作‘开天窗’,这叫作‘大盗不盗’,顶高明顶安全的要算是他们啦!”言之有理,大家哄然一笑,认可了这一条。轮到第四个人,他说“三橹船”可对“四人轿”,大家正默想那意思,作令的人缺乏耐心,干脆给众人一个明白:“三橹船用来载运江洋大盗,这就不用说了,那四人抬的大轿中坐着的老爷难道只会小偷小摸?他们更能大搜大刮。”大家回过神来,又哄然一笑。

  以上这则故事有点含沙射影,大人先生们肯定不爱听,那就讲点轻松的吧。明朝末年,吴郡有位妓女——说到妓女,有人正经一动,就会本能地认为她淫荡,下贱,庸俗,只认识钱。可偏偏她是个例外——这妓女名叫陈二,四书五经烂熟于胸,哪像妓女?简直强过大多数的圣人之徒。那些给她捧场打茶围的人便叫她“四书陈二”。有一天,她与当地的几位名士一起宴饮,约定大家要说些“有此语无此事”的酒令。别人都引些俗谚蒙混过关了,轮到陈二,她说了个成语“缘木求鱼”,都说这个好,偏偏有位少年要鸡蛋里挑骨头。他讲,乡下有些扳罾的渔人,先在河中间打好长长的木桩子,然后再去作业,这明明是既缘木,又求鱼嘛。陈二冤里冤枉被罚了一杯,她倒是痛痛快快地喝了,随即补说了一个酒令,“挟泰山以超北海”,是夸父追日的手段,典故出自《山海经》,纯属神话。现实中,任你是天下第一的大力士,也心有余而力不足啊。大家叹赏了很久,那少年再也唱不出反调。

  还有一个明代的笑话也与酒令有关。万历年间,袁中郎(宏道)为吴县令,这位仁兄名满天下,常有人去拜访他。一天,来了位江西的孝廉,他弟弟正做某部员外郎,与中郎同年进士,交情不浅。既然是好朋友的兄长远道来访,中郎就在游船上摆了一桌丰盛的酒席,有鲈鱼,还有莼羹,热情款待。他意犹未足,还招来了长邑县令江盈科作陪。三人把酒临江,自然是意气洋洋,顺水行舟,远方有青山相候。酒至半酣,客人请中郎发个酒令。中郎说,好啊。他的酒令出得偏:“这酒令讲一件实物,却要暗含亲戚的称谓,还得挂上官衔。”他指着船头的水桶说:“此水桶,非水桶,乃是木员外的箍箍(哥哥)。”在吴侬软语中,“箍”与“哥”字谐音,“员外”则是官衔,此酒令妙就妙在点出了席间的孝廉有一位做员外郎的弟弟,明摆着,中郎巧借水桶幽他一默。中郎示了范,孝廉也不示弱,他看见船夫手中拿着苕帚,顿时触发灵感,他说:“此苕帚,非苕帚,乃是竹编修的扫扫(嫂嫂)。”当时,中郎的哥哥伯修(宗道)和弟弟小修(中道)正任职翰林院编修,因此孝廉的调侃也当胸揪了个正准,恰到好处。文思稍稍迟钝的江盈科见到岸上有人正在捆束稻草,真可谓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他说:“此稻草,非稻草,乃是柴把总的束束(叔叔)。”江盈科仍是调侃那位孝廉,他原属军籍,有族侄正在军中当把总,自然要叫他叔叔了。说完妙趣横生的酒令,主客朗声欢笑,各人饮干自己杯中的芳醇,旖旎的青山也已近在眉睫。

  这三条酒令妙在谑而不虐,将汉字的转意和谐音用得出神入化。他们学究天人,又岂是“聪明”二字可评价得够呢?其中有大智慧,可惜秘法早已失传。

  也有些雅到骨子里去的酒令,作起来可就难上加难了。比如说,要择取《诗经》中的成句,合出某种花名,而且还要是并头,并蒂或连理。挖空心思拼吧,就会有收获。“宜尔子孙,男子之祥”,诗中开头字可以合为“宜男”,宜男是并头花;“驾彼四牡,颜如渥丹”,诗中末尾字可以合为“牡丹”,牡丹是并蒂花;“不以其长,春日迟迟”,诗中首句末尾字与后句开头字可合为“长春”,长春是连理花。这样的酒令玩起来,只恐怕醉翁之意不在酒,座中很难活跃,总之雅过了头,伤脑筋,即便是饱学之士,也会畏难,这就有违于行酒作令的初衷了。

  文人酒令中也有大俗的,俗到让听者脸红,虽比薛霸王的“女儿乐”之类要隐讳十倍,高明百倍,但说出来,仍属儿童不宜。酒令是文人的雕虫小技,它比即席所赋的诗词,地位差得太远,正因为这样,许多绝妙的酒令疏于记载,没能保存下来,倒是那些味同嚼蜡的即席词被各种诗词集照单全收。这不能不令人感喟,中国古人虽有苦中作乐的心得,留下的真传却已所剩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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