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你的时间是一支烟
郁金香的故事
离开你的七天
爱是有缘黄瓜与玫瑰
音乐剧《爱你是个错误》
十九朵玫瑰和一把青菜
浪漫终结
沉重的处女情节
俏俏
我用告别作她的嫁妆
慈母的鼓励
曾经沧海
在故土的爱:兰花花
纯真的岁月 简单的快乐
爱的天空有彩虹飞过
小 说 故 事
拿什么奉献给你
拿什么奉献给你


  他与她相识,在一九六三年夏。

  那是他转学的第一天,走到新教室的窗外时,看见在同学们的喧闹中,一个梳两条小辫子的女同学正用一只小茶壶在黑板上浇字玩。发现老师和一位新同学已经走进来了,她伸伸舌头,连忙跑下讲台去……老师建议大家都作个自我介绍,她站起来的时候憋笑憋得脸都红了,他看着她那钢刷一样的小辫子,想到背后黑板上淋漓的水迹,也忍不住抿着嘴角……

  她一直是个引人注目的女同学:秀丽,聪明,活泼,学习成绩名列前茅,和同学们都相处得很好,教室内外经常回荡着她朗朗的笑声。他在学习方面属于中上游,严重偏科,是俄语老师最心爱的弟子和数学老师解不开的难题。课余时间,他是班上的“起哄委员会”主任,谈天说地,吟诗填词,吹拉弹唱,打打闹闹,恶作剧,聚会,出游,他都是主角。他家里的条件很好,自己有一个独立的房间,这成了全班的天堂,同学们经常在放学后结队去玩,他的父亲和母亲总是亲切地接待他们,任由他们在房间里胡作非为,比如故意在炉子里加湿柴比赛谁最耐烟,熄了灯拱在一大块黑布里洗照片……在他为同学们拍的无数照片里,有很多她的身影:她家离他家很近,她能玩,又会玩,这些队伍里总是少不了她的。他给她起外号叫“天线”,因为她的小辫子总是翘翘的;她给他起外号叫“大爪”,因为他的大手和大脚。他们还给爱打瞌睡的男生起名叫“猫”,给讲话细声细气的同学起名叫“姑娘”……

  他和她,和猫,和姑娘,和十数个最要好的同学,经常一起去公园踏青,在大街上飞车,还有爬山,游泳,采花,斗草,黄昏的时候在路灯下放声高唱:“花儿为什么这样红……它象征着纯洁的友谊和爱情……”唱到“爱情”这个词,她总是不好意思地哼哼过去。其实在那个时候,爱情也早已悄悄来到了他们中间,但是他和她并不是彼此的恋人。她的恋人是班长,才华横溢,气宇不凡,老师和同学们都说他一定会考上北大或者清华,班长也与她约定,将来两人一定都要出类拔萃,成为伟大的文学家或者科学家;他的恋人呢,是一位美丽而善解人意的女生,两人相处得愉快极了,和谐极了,他觉得自己拥有世间最完美的幸福。

  那时候,天是那么的蓝,树是那么的绿,人们是那么的单纯而快乐,整个高中时代的回忆都是淡淡的七彩,他们都相信,世界上再也没有比他们的高三四班更好的班级,再也没有比他们所拥有的更美好的未来了。

  毕业了,考大学。他和她都不太明白应该怎么填志愿,于是第一志愿填自己最想去的学校,第二志愿就都填了本市的一所普通大学。结果他与她的第一志愿都报得过高,以本来不错的成绩落到了那所市级大学。他觉得无所谓,因为他的女友也考在那所大学,可以和他共度四年的大学生活。而对于她,生活将有所改变了:她的恋人,那位班长,众望所归地考上了北大,将要去北京读书了。

  她去车站送他,两人郑重地交换了钢笔——这和数十年后的恋人交换戒指含义相当,她觉得自己空荡荡的心算是有点着落了。没有想到的是几天后的傍晚,高中班级的团支书来找她,那是位咄咄逼人的女孩,开口就说:“你放弃班长吧,他已经不爱你了。临走前我去他家送他,他吻我了。他说了非我不娶……我也非他不嫁。”

  她愣着。她听见自己的心碎了。吻???做了这么严重的事情?交往了三年,她连班长的手都没有牵过呢。

  她写信到北大去,问班长是怎么回事。班长也回了信,写了一首长长的隐晦的诗,她看了一遍又一遍,仍然没有看懂,她只能看出:他确实已经不爱她了。

  捏着那封信,她流着泪,无所适从。大爪和猫来找她出去玩,见状吓了一跳。她不想见他们,自己开门出去说是要散步,她不知道那两位男同学悄悄地跟在后面。那时候天已经黑了,他们两个怕她有危险,在她的身后远远地盯着,耳语着。他们知道她和班长之间一定出了什么事情,想来一定是班长欺负了她。他们两个,尤其是他,大爪,心疼这位全班年纪最小的小妹妹,这位邻家的单纯的女孩。他看着她在哭,看着她跌跌撞撞地走着,一直跟到半夜,看着她回到了自己的家门,才和猫各自回家去。

  在随后的日子里他安慰着她,和同学们陪她出去玩,让她忘掉不幸的事情,他还不知道更大的不幸就要降临在自己头上了。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开始了。他父亲的复杂经历和学术权威身份使全家立刻卷进了动乱的旋涡。他的女友在第一时间宣布与他这个狗崽子断绝关系,并将他以前的信件、笔记、甚至说过的话,都掀出来示众。

  他伤心,迷茫,他想逃避。他和猫和天线商量出门去串联,猫有事去不了,天线愿意去。她家里的成份一般,没有遭到太大折腾,可反正念不成书了,为什么不去广阔天地长长见识呢?但是和一个男生同行是不妥当的,她多长了个心眼,带着自己上高中的弟弟与他一起去了。三人一路南下,到了河北、河南、江西、贵州,沿着红军长征的路线踏遍了半个中国。雄奇壮丽的山水使他们暂时忘却了尘世的烦恼,他的相机记录下了他与她开心的笑容。

  但是好景不长,他回到家里时,一封接一封革委会的通知书已经在等着他:他的父亲被查出里通外国等更加严重的“历史罪行”,停职,抄家,隔离审查,全家都被监督改造。班上组织批斗他,因为他学习好,被认为是“向贫下中农子女示威”。他变得不爱说话了,眉头总是紧紧地皱着,见人总是远远地躲着。她在食堂里见到他,用筷子穿着四只馒头,不买菜,为了省钱。她将自己的饭票分给他,虽然她自己也吃不饱。

  她实在是同情他。她是不懂政治的,怎么也不能理解,那位和霭风趣、学识渊博的老人怎么就成了反革命,这个善良开朗的男同学怎么会遇上如此不公平的命运。她有时候去他家看他,给他送点吃的,他沉默地接受了。黑暗中,他们就那样黯然对坐,窗外,风声,雨声,口号声,声声入耳;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绝望。

  大学四年,艰难地过去了。他和她都没有学到什么东西,但是这已经比连大学门都不能摸的弟弟妹妹们幸运了。对于将来的去向,他们的心中全然无数。上山下乡是逃不了的吧,下到哪里去呢?最好是能在一起吧。经历了这样的风雨与苦难,他和她都不情愿离开对方了。他被分在了省内最边远最贫穷的一个县城,她跟着他一起去了。那时候他就对自己发誓,终他一生,要尽全力给这位心爱的女孩最大的幸福。他全心全意地照顾着她,为她糊墙,帮她担水,劳动时趁人不注意替她割几行稻子,新鲜有趣的东西,都要与她分享,有一次偷到一只香瓜,他在怀里揣了两天才找到机会悄悄塞给她……眼神对视的一刻,是他与她一天中最愉快、最温暖的一刻,这也几乎是天地间仅存的一点温暖了。

  一九七零年新春,他们结婚了。新房是借住的一间小庙,家具是两口木箱,唯一带点喜气的东西是新娘为自己和新郎特制的蓝棉袄,可惜裁剪技术不熟练,衣襟是斜的。双方的父母早已相识,对彼此的孩子了解并喜爱,大家在生活的愁云惨雾中尽力抖擞精神祝福着他们。领导也算是给他们照顾,调他们到县中学去教书。这真是几年中难得的一件喜讯。

  新生活开始了,但是,压抑和贫贱并没有多大改变,在这个举目无亲的地方,在这个政治气氛仍非常严峻的时代,他们依然需要在夹缝中挣扎求生。他们节约着每一样东西,积攒着每一分钱,想方设法为平淡的生活增添乐趣。有一次猫来看望他们,千里迢迢地带来一副扑克,这是小城里没有卖的好东西,于是他和她每晚都兴致勃勃地对打扑克,直到一年后每一张牌的花色都磨没了为止。

  他也经常给她吹口琴,唱歌。他吹口琴的水平绝对专业,唱起歌来也非常动人,她迷恋他的歌声,每次都听得入神,也总是和着他压低了声音唱:“……长夜快过去,天色蒙蒙亮,衷心祝福你好姑娘,但愿从今后,你我永不忘,莫斯科郊外的晚上。……”

  两年过去,有一天,她发现有一件每月都应该发生的事情没有发生。她与他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于是到卫生院去检查。大夫告诉她是不孕症,开了些活血通络的药给她吃。她很难过,他安慰她说没关系,本来他就不喜欢小孩子的,没有小孩他们一样会过得很好。接下来的几个月,她吃这个药那个药,始终没有效果。正逢省医疗队下乡,她赶去就诊,大夫看着她拿去的卫生院的方子,怔怔良久,说:“这些药你是别吃了,但方子你得留着,将来生出畸形或者弱智儿来,可以去告他们。”她才知道自己是怀孕了。这个消息使他也欢呼雀跃——其实他何尝不想要一个自己的宝宝呢。

  冬天来了,宝宝顺利地降生了,是一个看起来非常健康的女孩,就是爱哭,她要到很多年后才知道是因为缺钙的缘故,那段日子,实在是从妈妈到宝宝全都有严重的营养不良。宝宝的光临使小家变得杂乱而忙碌,也平添了许多乐趣。他重新爱好起摄影来,成批地拍摄宝宝的一颦一笑,还用纸卡做了许多飞机模型挂在天花板上给宝宝看。

  几年后,他们又有了第二个宝宝,这回她不敢再信任县上的卫生院,怀孕四个月时就到浙江她那当护士的姐姐家去待产了,生了一个壮实的女婴,满月后母女俩才回来。这五个月是他和她一辈子中分离最长的一段日子,他写的每一篇日记都是对她的思念,他说自己在没有她的日子里是“黑暗中一头孤独的狼”,孤独的狼写了很多孤独的诗:“……相识至今别最久,互勉到此情更亲;日历频翻相逢日,最是久别相思心。”“……时催夫妻老,爱随情谊浓;半生得意事,知己最难逢!”还有打油诗:“夜深人静北风刮,院里秫秸响哗哗。顶棚跑鼠啪啦啦,立柜门叫夸哒哒。窗吱吱,门嘎嘎,暖壶水汽吱呀呀,杂音伴我同入梦,随风南下去见她。”到她回来的前一天,他激动得坐立不安,竟跑到火车站去等了一夜,并口占一绝曰:“五月千里盼相逢,望眼欲穿情匆匆;春日融融心正热,饥肠噜噜腹已空。母女辛劳一路上,夫妻别情两心中;表针滴答车渐近,心花无限迎春风!”

  在这样苦中作乐的企盼中,文化大革命终于结束了,但是他的父亲也终于没能等到光明的到来,在一九七六年的寒冬含冤去世。这成了他一生都无法释怀的至痛。幸亏有她,让父亲在晚年不至于为他操心,尽心地照顾了父亲并帮助办理了父亲的后事。

  接下来的另一个问题摆在了他们面前:他们的孩子越来越大,父母越来越老,他们还有太多的责任要尽,不能在这个县城里终老。工作调动的申请递了一次又一次,始终都被上级卡住:他和她是县里英语教学的中坚,全县的外语老师都是他们的弟子,教学上的疑难杂症都要靠他们解决,不能放他们走。时光就这样一年年过去了。

  在小女儿八岁生日那天,发生了一场车祸,她被送到医院时连心跳都没了。他慌乱地照料着她,百忙之中还想着递大女儿五元钱要她带妹妹去公园玩——那是小女儿盼望已久的生日呢。可是,两个女儿会不会从此失去了母亲呢?他会不会从此失去了她呢?怎么能想象没有她的日子?他第一次当着女儿的面泣不成声。好在几天后她终于醒来了,虽然睁开眼睛后除了他之外对所有的人都不认识。县上的领导来探望,见状,互递眼色,回去后就批准了调动申请。这应该算是因祸得福吧,但是最大的福分还是她没有离开他,她仍然好端端地活着,并且在他的照料下一天一天地好转了。这个福分,他分外地珍惜,他情愿拿任何事物去换。

  一九八六年夏天,他和她终于调离了那个县城。一群群的父老乡亲赶来为他们送行,不同年代毕业的学生们蜂拥着帮他们搬运家具。走的时候,他和她的心中都充满不舍,毕竟,这里留下了他们十八年的生命历程,最美好的青春岁月,和永远都难以忘怀的相濡以沫的患难人生。她用一只小木箱精心保存了他和她的日记本和照相簿,并用端正的小楷整理了他们多年的诗篇:“革命道路阔步走,高歌大笑未知愁;已向十载岁月度,又从四海圣地游。往事峥嵘同水火,前程无限共春秋;风霜难磨赤子意,红心不老笑白头。”“青梅竹马何足论,同窗相知意中人。风雨同走四海路,琴瑟共度廿年春。蜜月长度情方好,苦水曾淬爱更真。眼前昙花非一现,清雅长在魅长存。”“廿年风雨庆瓷婚,岁月愈久情愈深;白发同庆金婚日,老眼犹望意中人。”“已知天命历沧桑,犹记相识在学堂。卅载共处情知己,一心切磋谊同窗。恋情已恨今生短,姻缘再续来世长。天下眷属若似我,烦恼忧愁一扫光!”……

  多年以后,由于他们的女儿相继考上了D市的大学并都在当地落了户,他和她也搬到这座海滨城市来定居了,把父母接了过来奉养,一家人安居乐业,其乐融融。他和她仍然在同一个学校的同一个办公室里工作,坐对面桌。他们已经如此面面相觑了半辈子了,许多同事都打趣他们:“每天都这么大眼瞪小眼的,不烦吗。”他们也和同事们逗着:“可不是烦吗,连找第三者的机会都没有。真羡慕人家那自由的两口子。”同事们都笑。其实,大家羡慕他们俩才是真。

  有一天他们接到远方来电,是高中同学打来的,说庆祝高三四班毕业三十四周年,在学校原址附近的一个度假村里聚会。他们的班级真是非常团结,非常有凝聚力的,时隔三十四年,那次聚会仍然去了近四十人,包括他和她,猫,姑娘,团支书,他当年的女友,还有班长。大部分人的模样依稀可辨,也有些同学面目全非,令大家在欢聚的同时唏噓感叹。那位曾经狠狠揭发和批斗过他的女友,现在已经成了一位面目模糊的中年妇人,见人总是谦卑地微笑着,他们之间,也只能是一笑泯恩仇了。

  当晚的酒桌上,几乎所有的人都喝得酩酊大醉,唱着当年的歌,又笑又闹。许多人站出来发表感想,他和她都讲了话,班长也讲了。班长现在已经是一位蜚声全国的大作家,讲起话来云遮雾罩,深奥极了,座下听众你瞧瞧我,我瞧瞧你,好几位同学窃窃给她敬着酒,祝她“改天换地”、“跳出火坑”,终于没有嫁给班长的团支书也悻悻地对她说:“大作家实在不是一个可以托付终身的人!”

  夜深了,大家都去寻房间睡觉了,其余的人三三两两地聊着天。他发现自己那一桌上只剩下他、她和班长了。他借故走了开去,一个人在楼前的树荫下踱着步。他知道她深爱自己,他也知道,她不可能完全忘记班长,女孩子的初恋记忆,是一个最纯洁、最神圣的梦,他希望给她一个圆梦的机会。他望着天上的月亮想:自己是不是很傻呢,但是在她面前,他宁愿自己是最傻的傻瓜。

  但是不到半小时她就出来找他了。她发现自己无法和班长交谈下去,她受不了那种居高临下的神态语气和空洞华丽的用词。其实大家公认班长是变化最小的人,她想可能是自己变了,她甚至不明白当初是怎么爱上他的了。她只感叹了一句:“还以为这辈子再也不会见到你了。”班长深沉地回答:“时间的大手并不总是那么有力……”她失望极了。这都是在说什么呢。

  回到家里后,他和她交谈了很久,回顾了很多事情,两个人都禁不住流了泪。他们是不幸的,走了那么多弯路,浪费了那么宝贵的时光,经受了那么多的磨难,似乎还什么事都没做呢,一辈子都快过去了;但他和她都觉得,他们还是幸福的,他们都是凡人,虽然这一生平平淡淡,乏善足陈,但是他们找到了彼此,能够和自己的爱人共享一个美满的家和理想的生活。他们相约,要更好地珍惜剩余的时光,更好地享受幸福的人生。

  今天是他与她结婚三十三周年。冬日的滨海路,夕阳洒满沙滩,他和她在和煦的微风中散步。天气晴好的时节,他们几乎每逢假日都要这样沿滨海路徒步观光,平凡的风景,只因有了他和她,看了多少遍都不厌倦。他举着摄像机追踪她的身影,在他的镜头里,她永远都是那么爱娇,温存,永远都是当年那个清丽活泼的小学妹。观海亭里,他高声唱着:“正当梨花开遍了天涯,河上飘着柔漫的轻纱;喀秋莎站在峻峭的岸上,歌声好象明媚的春光……”她的一只手托着下巴,充满眷恋地望着他。她愿这一辈子,和下一辈子,都能这样安静地听他唱歌。“如果有下一辈子的话,我们投生到一个更美丽的地方吧,”他说——他总是和她在同一时间里想到同样的事情,“去巴黎怎么样?”她很认真地想了想,笑道:“瑞士的小城似乎更好。”“但是,我们不一定在一起呢,也不一定都投生为人呢。不过我一定会找到你。如果有一天,你坐在日内瓦湖边的长椅上,忽然跑来一只小狗,蹲在你的面前对你摇晃爪子,你能知道那是谁吗?”

  她微笑着。她一定能知道的,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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