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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狼共舞
与狼共舞
截肢的危险正在迫近约翰·邓巴中尉。这位美国南北战争中的政府军军官由于腿部负伤,此刻正躺在简陋的野战医院中。趁着精疲力尽的医生去喝咖啡的间隙,邓巴艰难地在自己的伤脚上套上一只被扔弃的皮靴,随后溜回队伍中。政府军的这支队伍此时正一筹莫展。他们与不远处一支南部联邦叛军处于对峙状态。双方都不想先采取行动,局面就这样已僵持了几日,无形中消磨着士兵们的锐气。
邓巴试图改变这个局面。他出其不意地跃上一匹鹿皮色的骏马,直向南部邦联军队奔驰而去。这惊人的一幕在每个目击者看来都是一个自杀性的举动。邓巴并不是想当英雄,与截肢的命运相比,这样死去无疑要体面得多。然而,邓巴却奇迹般地逃过了敌军射来的子弹。政府军随后潮水般地涌向叛军的阵地,很快就控制住了局面。作为对勇士的奖励,政府军的泰德将军动用良医治好了邓巴的腿伤,并准许他任意驻守一个远离前线的地方。邓巴选择的是遥远的西部,他要在第二次生命中尽情地看一番广袤的草原和天空。与他同行的就是那匹驮着他冲向敌军阵地的骏马,邓巴唤它西斯科。
在西部的海斯,邓巴见到了那里的指挥官范布鲁少校。一见邓巴获得过勋章,范布鲁就认定这是一个来挑战印第安人的"骑士"。当时的西部边界还是印第安人的领地,忙于从事内战的白人尚无暇顾及那片一望无垠的土地。范布鲁少校把邓巴打发到了边界最前哨的塞吉威克要塞。邓巴并不认为自己有向印第安人挑战的欲望,但是既然要感受一种远离文明印记的生活,他还是愿意走得远些。其实,常年孤独的驻守已使范布鲁有些神经错乱了,就在邓巴离开后,那位少校竟然莫名其妙地开枪自杀了。
为邓巴带路前往塞吉威克的是一位名叫廷蒙斯的马车夫。邓巴觉得与粗鲁的廷蒙斯同行是一件煞风景的事,但令他欣慰的是在这漫长的旅程中,他毕竟看到了心仪已久的大草原,这使他激动不已。而且夜晚他还能坐在缀满繁星的天空下写日记,这成为他与自己对话的最好方式。随着西行进程的推进,他们已越来越少看到活动着的生命,只是发现过一具被箭刺穿了的人的骷髅。根据常识,邓巴知道在这一带他应当能看到野牛和印第安人。廷蒙斯并不希望碰到印第安人,在他看来印第安人都是一群小偷和乞丐。这也是白人对印第安人最一般的印象。说来也巧,正如廷蒙斯希望的那样,几天以来邓巴始终没有发现印第安人的踪影,也没有见到出没无常的野牛群。
经过数日艰难的跋涉,邓巴终于抵达目的地塞吉咸克要塞。出人意料的是,由于缺乏必要的供给,要塞已被弃守,驻守在这里的美军早就不知去向。于是,当廷蒙斯走后,邓巴就成了这渺无人烟地带目前的唯一主人。廷蒙斯答应回到海斯后向总部报告邓巴的处境,可就在返回的途中,他生火时升起的烟柱引起了帕尼人的注意。帕尼人是印第安中最凶悍的一支部落。这一带实际上是印第安另一支部落苏族人的领地,但帕尼人常常来侵扰。势单力孤的廷蒙斯很快就成了帕尼人利箭下的靶子,唯一知道邓巴去向的人由此消失了。邓巴的生活仍然是平静的。他把要塞的里里外外整饬了一番,由于从海斯带来了充足的食品和武器,他暂时还不必为生存而担忧。一天,邓巴猛然发现不远处一只狼正在观察他,便本能地摸出手枪。但是当他感觉到那只狼对他并没有敌意时就打消了开枪的念头。从此后,那只狼时常出现在邓巴的周围,好奇地关注着这里的一切。由于它的两腿前端呈乳白色,好像套了一双袜子,邓巴便称它为"双袜"。在这荒野上,"双袜"和西斯科是邓巴中尉最忠实的伙伴。然而就在邓巴有一天在河里惬意地游泳时,他已无意中进入了一位印第安人的视线中。这位印第安人是苏族中一位有影响的巫医。他刚刚随部落从夏季狩猎场回到这一带,没想到回来后第一次巡游就发现在已被丢弃的美军要塞里又冒出一个白人。当邓巴看到这位印第安人正悄悄地试图把缰绳套到西斯科的脖子上时,邓巴下意识地发出喊声,印第安人惊慌中跃上自己的马,消失在一片苍茫中。虽然这位印第安人曾想偷走西斯科,但他眼睛中那种沉静智慧的光芒却深深吸引住了邓巴,后来邓巴知道他叫"踢鸟"。
回到苏族的营地后,"踢鸟"向部落首领"十熊"报告了看到白人的情形。部落里对于如何对付这位白人反应不一。"踢鸟"认为此人能单独在此地立足必有某种法术,或许可以通过他与白人达成定约。而勇猛的武士"风中散发"则不愿容忍在自己的土地上看到白人的出现。就在首领还没有拿定主意的时候,几位苏族少年已经暗地里酝酿了一个计划。他们的目标就是要偷来西斯科。西斯科在途中挣脱了几位苏族少年,还摔伤了一个叫"水獭"的孩子。这无疑惹恼了"风中散发",于是他便带着六个武士向要塞冲来。"风中散发"骑在马上,伸着长矛在邓巴的面前来回踱步并向他嚷道:"你没瞧见我不怕你吗?"邓巴对苏族语一无所知,但他猜得出自己已成为这里一位不受欢迎的人。为此,邓巴决定到苏族部落中进行一次拜访。不管怎样,这要比一味的等待更有意义。
第二天清晨,邓巴骑在西斯科的背上,擎着一面美国国旗向苏族营地进发。刚至村口,他就被一声声的哀歌吸引住了。树下一位苏族女人正在用小刀割开自己的手腕,她是在按照部落仪式悼念死去的丈夫。女人胸前溅满鲜血,邓巴想上前为她包扎伤口。女人惊慌中拼命试图摆脱这个白人,终因过度虚弱而昏厥过去。邓巴将女人抱到马背上,这时他才惊讶地发现这位女人居然有着白人的外貌特征。一见到这位不速之客,村子里的男女老幼立即不安起来。武士们站在前列,准备对白人的任何举动作出反应。"风中散发"从邓巴的马上拖下女人带回营地并吼着要邓巴赶快离开。邓巴无可奈何地踏上了回返的路程。苏族武士正要追踪他,被"踢鸟"阻止了,他认为这位白人并不是来挑衅的。
邓巴没有想到就在他失望地回到要塞的第二天,八个苏族武士突然出现在要塞前的那片山坡上。为首的正是"踢鸟"和"风中散发。"邓巴一下就感觉到这是一次礼貌的访问,双方显然都有进行交流的愿望。由于语言的隔阂,他们常常被对方弄得莫名其妙,直到邓巴模仿着野牛的动作和咆哮时,"踢鸟"突然用苏语说出了这个词。这是他们彼此沟通的第一步。野牛群对维持苏族人的生计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邓巴也在注意着它们的行踪。"踢鸟"给邓巴留下了很好的印象。至于"风中散发,"邓巴虽然有点畏惧他,但他相信这是一个诚实的直率的人。他们继续来访,好奇地看着邓巴磨出咖啡来招待他们。在下一次的来访中,苏族人为邓巴送来一件上好的牛皮披肩。当然,交流仍是缓慢的,这迫使"踢鸟"不得不去尝试另一个办法。
"挥拳而立"--那个被邓巴救护过的苏族女子此刻正在"踢鸟"家中养伤。她与"踢鸟"加同父女,但是面对"踢鸟"今天提出的要求,她深感惶惑。"踢鸟"让她恢复对英语的记忆。那是她童年时说过的语言,可是当父母被帕尼人杀害后,这个曾叫"姬丝汀"的白人女孩便成为流浪的孤儿。后来苏族人发现并收养了她。"挥拳而立"害怕白人会把她从苏族人那里带走,所以不愿同白人接触。但是既然她是唯一使双方沟通的捷径,她是不能拒绝为族人做出这点贡献的。在"踢鸟"的帐篷里,"挥拳而立"见到了应邀前来的邓巴。"挥拳而立"顺利地恢复了使用英语的能力,这使"踢鸟"终于得以向邓巴了解他最关心的问题:是否将有大批的白人来到这片土地上。邓巴没法回答。并非是他不知道,而是他毕竟还是个美国军官,即使是在已经建立了友谊的朋友面前,他还是要恪守军人的某些义务。邓巴还知道,除了这件事以外,让苏族人忧虑的还有至今仍迟迟没有出现的野牛群。
这天夜晚,邓巴在酣睡中被一种奇怪的动静惊醒了。只觉得四周一切都在震动,似乎山谷也在摇晃如同发生了一场强烈的地震。片刻之后,邓巴才醒悟过来:野牛群正从此地经过!他不假思索地向苏族营地奔去。邓巴带来的消息顿时使整个部落一片欢腾。作为狩猎的队伍,部落有秩序地出发了。这类似于一支训练有素的军队的行军,其和谐与效率使邓巴终生难忘。现在邓巴已成为了一个受尊敬的人,人们不时以友好的微笑同他打招呼。就在去寻找野牛的路上,邓巴目睹了一个令他感到羞愧的一幕:荒野上横卧着一大批野牛的尸体。邓巴知道这是白人猎手干的,他们只取值钱的舌头和皮。他为自己同胞这种不顾苏族人生计的行为而汗颜,而苏族人并未以此迁怒于他。部落中派去寻找野牛的队伍终于发现了野牛的踪迹,荒野上一场激烈的厮杀拉开了帷幕。邓巴带着他的一杆步枪也参加了围猎。当他有效地击中几只野牛后,他以同等的荣耀参加了苏族人欢庆胜利的仪式并且分享战斗的果实。几天以后,苏族人满载而归,邓巴不得不又像过去那样回到那孤零零的要塞中。这回他感到了真正的孤独,离开那些苏族邻居们已经成了令他苦恼的事,因为在他的心目中他看到的是一群真正质朴而自然的人类!
邓巴终于按捺不住,决定再到苏族部落进行拜访。当他骑着西斯科向目的地行进时,顽皮的"双袜"却总是纠缠着他似乎在进行着某种有趣的游戏。目睹这一情景的苏族人由此送给邓巴一个印第安式的新名字:"与狼共舞"!
"与狼共舞"热心地向"挥拳而立"学习苏族语言。一天,他在河边问"挥拳而立"是怎么得来这个名字的,因为每个印第安人的名字都有它的由来。"挥拳而立"说以前有个女人总是喜欢找她的麻烦。一次她忍不住推了女人一把,那个比她高大的女人栽倒在地,她却纹丝不动。就这样她便得来了这个名字。"与狼共舞"快活地大笑起来,就在这一笑中他突然觉察了心中一种异样而微妙的感觉。当他询问"挥拳而立"为什么还没有结婚时,"挥拳而立"神色黯然地走远了。直到见到首领"十熊"的好友,一位名叫"石牛"的老人后,"与狼共舞"才知道"挥拳而立"正在为丈夫服丧。只有"踢鸟"才能决定服丧期何时结束,因为当年就是他把这个女孩带到部落来的。
"挥拳而立"也感到了自丈夫死后又重新来到心中的爱情。然而,"与狼共舞"已经走了,又回到他的塞吉威克要塞。也许这是一种不可能有结果的爱情,所以他还是宁愿暂时回到孤独中,只让"双袜"陪伴自己。但他还是不由自主地在将近写满的日记本的最后一页写下了一句话:"我爱'挥拳而立'。'与狼共舞'。""挥拳而立"终于无法再忍耐思念的折磨。她避开族人的目光,独自涉过小河去寻找塞吉威克的"与狼共舞"。由于"挥拳而立"是在服丧期内,他们必须格外地谨慎。或许是过度的敏感,有一天正当"挥拳而立"躺在"与狼共舞"的怀抱中时,一种不祥的预感突然袭拢了她--部落出事了!
部落果然出了事,帕尼人的侵扰开始了。早些时候,"与狼共舞"曾请求参加对抗帕尼人的队伍。尽管他并没有同帕尼人发生过冲突,但是既然帕尼人已威胁了他的苏族朋友的生存,他觉得自己与苏族人并肩战斗是理所当然的。"踢鸟"说只有苏族武士才能前往应战。现在形势的发展显然已打破了这样的界限,这已经成为一场近似于全民皆兵的战斗。来犯的帕尼人确实悍勇过人,其中一个被"与狼共舞"认为面目凶恶的人正是当初杀害廷蒙斯的。苏族人不断地发生伤亡,连年事已高的"石牛"也不幸成为帕尼人箭下的牺牲品。紧急关头,"与狼共舞"突然灵机一动。他想起来了在塞吉威克要塞的周围藏着大量的步枪,那是他从海斯带来的美军装备。于是,他与一位叫"笑口常开"的苏族少年迅速赶往塞吉威克。下着大雨,借助间隙的闪电,他们才能看清周围的东西。所幸的是,他们最终找到了"与狼共舞"作过标记的枪支埋藏处。杀伤力巨大的步枪显然帮助苏族人扭转了战局。
那位最凶猛的帕尼人也在劫难逃地被苏族人射来的愤怒的子弹所击毙。这是"与狼共舞"参加过的一次特殊的战斗,它没有任何的政治目的,仅仅为了保护越冬的粮食和部落中的妇女。苏族举行庆典欢庆胜利并以此感谢"与狼共舞"为战斗所作出的贡献。"与狼共舞"找了一个借口提前溜出宴会。"踢鸟"的妻子"黑披肩"注意到,就在"与狼共舞"离开后不久,"挥拳而立"也出去了。"挥拳而立"最近的变化并没有逃过"黑披肩"的眼睛。
在"踢鸟"的帐篷里,"黑披肩"坦率地告诉丈夫可以让"挥拳而立"结束她的服丧期了,因为这个姑娘已经同"与狼共舞"热烈地相爱了。对于部落中这两位特殊的白人的结合,苏族人并无异议。只有"风中散发"声称他无法喜欢"与狼共舞","挥拳而立"的前夫是他最好的朋友,他觉得正是"与狼共舞"的到来,好友才走的。尽管如此,苏族人还是在部落中为他们举行了苏族婚礼。"与狼共舞"相信他与"挥拳而立"之间的爱情会天长地久,婚礼之后,他的装束已经印第安化了。
虽然"挥拳而立"事实上是一位白人女性,"与狼共舞"还是认为他是苏族中的一员。一天,他终于告诉"踢鸟"将会有多如繁星似的白人来到这里。这是"踢鸟"一直忧虑着的问题,而在此之前"与狼共舞"从来没有说出实情。得知这一情况后,首领"十熊"取出一只已经生锈的旧头盔。"十熊"的祖辈曾经赶走了戴着头盔到这里的西班牙殖民主义者,现在该轮到他们这一代人来保卫自己的家园了。当"与狼共舞"看到"十熊"取出这顶头盔时,他便明白了这位老者的意思。随着秋季的消逝,"十熊"决定明天全部落拔营到过冬的营地去。
毫无疑问,"与狼共舞"将与部落同行。他在塞吉威克要塞的那些东西早已搬到了这里。然而直到出发前他才想起来将日记本留在了塞吉威克,一旦白人到来就可以从这本日记中了解到有关苏族人的一切活动及行踪。"与狼共舞"执意要回要塞取回日记本。当他重新见到久已不见的塞吉威克时,他似乎才记起来他曾经是美军中尉约翰·邓巴。然而,塞吉威克已不再是一座孤堡,大批的美军官兵已经驻扎到这里。白人到来的速度显然超出了"与狼共舞"的预想。一见远处来了一个印第安装扮的人,美军就忙不迭地向"与狼共舞"射击。可怜的西斯科身中数弹哀嚎着倒了下去,"与狼共舞"也被打得失去知觉。苏醒后,"与狼共舞"辩解他是驻守在这里的军官。对于一个印第安人装束的白人来说,美军的解释只能是这是一个归化印第安的"叛国者"。于是,"与狼共舞"将由一支分队押送到海斯接受军事法庭的审判。就在向海斯进发的路上,"与狼共舞"亲眼目睹了美军士兵以取乐的方式向"双袜"射击。早已对人类建立了足够信任的"双袜"万没料到灭顶之灾从天而降,它还没来得及反应过来就遭到了与西斯科同样的厄运。
眼看押送"与狼共舞"的四轮车越走越远,一阵印第安人冲锋的吼声震动了荒野。原来当"踢鸟"发现"与狼共舞"没有随部落同来时,便预感到可能发生的不幸。他派"风中散发"等几名强悍的武士前往塞吉威克找寻"与狼共舞"。面对从天而降的印第安勇士,七个负责押送的美军虽是荷枪实弹,无奈在利箭长矛面前反而笨手笨脚,不知所措,一个个相继毙命。"与狼共舞"的日记本从一位白人士兵尸体的衣袋中滑落出来,顺着河水飘流而去……后来这本日记被苏族少年"笑口常开"拾回并归还给作者,从而留下了一份珍贵的记忆。
回到苏族营地后,"与狼共舞"向"十熊"提出他将带着"挥拳而立"离开苏族部落。现在他已成为白人追杀的目标,如果他们发现的话,无疑将暴露整个部落。"十熊"深有感触地说道:那个白人士兵要找的人已经不再存在了,现在这里只有一个"与狼共舞"……
恋恋不舍的离别到来了。在过冬营地的山路路口,"与狼共舞"看到了站在高耸悬崖上的"风中散发"。"你不明白你会永远是我的朋友吗?"这是"风中散发"留给"与狼共舞"的肺腑之言,他知道这是说出这番话的最后机会了。
十三年后,白人占领了印第安苏族领地,并基本灭绝了这个民族曾经创造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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