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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夜城
不夜城
这是一个炎热的仲夏之夜。
华尔街上已空无一人。大都会歌剧院里,只有孤零零的几盏灯,淡淡地照着空荡荡的舞台。庞大的服装工厂,此刻也鸦雀无声。普罗米修斯的雕像沐浴在银色的月光下。一切是那样地寂静。
沉睡的纽约城。
确切地说,这是半睡的纽约城。火车仍在奔驰。驳船还在哈德逊河上航行。报社工人正在排版。清洁女工则利用这夜晚的片刻安静,用吸尘器打扫喧闹了一天的广厦大厅。这城里的许多人,是在晚上干活挣钱的。
然而罪恶也常在夜幕下发生。
这是一间摆设考究的卧室。女主人穿着睡袍躺在床上。突然,闯进两个男人。一个从背后抱住了女主人,另一个用手帕捂在那女人的脸上。女人痉挛着,抽动着,终于瘫倒不动了。那两个男人在房间里搜索了一阵。随后抬起那女人,放到浴室的浴缸里,沉溺在水中。两个男人拎起一包东西,蹑手蹑足悄然遁去。
事情并没有到此结束。那两个男人行凶后来到河边,其中一个已喝得醉醺醺地连路都走不稳。突然,他的同伙在他的后脑上猛击一拳。醉汉哼都没哼一声就倒下了。同伙在他身上掏出了一包什么东西。之后,举起那个醉汉,扔进了河里。
一夜之间两条人命啊!但这在这个拥有八百万人口的城市,可以说是司空见惯了的。夜幕沉沉,唯有苍天目睹了这尘世间丑事。
"请看《浴缸艳尸》案!"--夜幕下的罪恶,一方面给大报小报增添了颇具刺激的新闻,另一方面又忙煞了警察局的警察侦探们。
负责被小报称为《浴缸艳尸案》的侦破工作的,是刑侦老手马尔维中尉,以及他的助手哈洛伦等。
根据现场留有麻醉品氯仿的气味,警察判定女主人是被麻醉后放进浴缸淹死的。对现场的分析,还得出"有两个人共同作案"的假设。但是找不到凶手的指纹。警察断定凶手是个作案老手。
被害人是个二十出头的漂亮的金发女郎。叫珍妮·迪克斯特。曾在利文斯通时装店当过女模特儿。最先发现珍妮死尸的,是她的家庭女佣玛莎。
现场搜索到的或许具有破案价值的东西,计有:戴在珍妮手上的名贵的黑星蓝宝石戒指;一套男人的高级丝绸睡衣裤;另外还有一瓶安眠药。玛莎说,那颗黑星蓝宝石戒指,珍妮曾说过是她哥哥从印度送来的--珍妮还有许多名贵的珠宝,放在一个箱子里,如今不见了--玛莎说,大概是给凶手偷走了吧;那睡衣裤,是亨德森的,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高个、灰发;安眠药是珍妮服用的。此外,玛莎还说,珍妮没结婚,有个男朋友叫纳尔斯,是做商业咨询生意的。
现在,"浴缸谋杀案"事件在纽约开始调查。调查的线索当然是而且也只能是:亨德森;纳尔斯;利文斯特时装店;甚至去调查一下安眠药的处方医生是谁。
调查工作将有条不紊地进行。
好办的事情进展得很顺利。例如,关于安眠药,一下子就弄清了来龙去脉:处方医师是一个叫斯托曼的医生。剂量正常。而且在这个城市里,有一半以上的人都得靠安眠药过日子呢。关于珍妮在时装店的情况也很快来了回音。老板娘雇佣过她做模特儿,因她太轻浮,既招来了男人,同时也招来了男人的太太的炉嫉,老板娘怕影响生意才辞退了她。听到珍妮被害,和珍妮一块做模特儿的女友露丝悲痛得说不出话来。当然,在调查中也不乏趣事。譬如那个叫纳尔斯的,人长得挺帅,可满口尽是谎话,竟谎称不认识露丝--珍妮的女友、自己的未婚妻。毫无疑问,警察不会放过他。纳尔斯被日夜秘密监视了起来。
但是关于那个亨德森,却一点进展也没有。
几天过去了。珍妮的父母从乡下赶来认领尸体。当马尔维拿出那只名贵的戒指时,珍妮的父母惊讶地说他们只有珍妮一个女儿,再没有孩子,更没有什么珍妮她哥哥了。--这是怎么回事呢?
马尔维对珠宝首饰发生了兴趣。他派警察到城里每一家高级珠宝商店进行调查,又打印了一份全城珠宝失窃清单。
这时监视纳尔斯的侦探回来报告说,纳尔斯把一只钻石烟盒卖给了一家珠宝商店,并买了去墨西哥城的单程飞机票,明天中午起飞。
马尔维接过那只钻石烟盒,又看了看失窃清单,发现这是斯托曼医生--曾给珍妮看病的医生不久前报失的窃物。警察的调查还发现,珍妮手上的那只戒指,价值六千多美元,是海尔顿太太报窃珠宝中的一件。
马尔维拿着那只戒指来到了海尔顿太太的家。恰巧露丝小姐也在。原来露丝是海尔顿太太前夫的女儿。露丝对她们家的戒指怎么会带在珍妮的手上感到大惑不解。马尔维要露丝拿出纳尔斯送给她的订婚戒指。经过核对,那只订婚戒指竟然也是窃来之物。露丝震惊了。
露丝陪着警察们来到纳尔斯的住所,正遇到一个高个子男人用氯仿熏倒了纳尔斯。作案的方式竟和珍妮被杀的情况相似。那高个男人看到有人进来,慌忙中从防火梯逃了下去。别看他身材高大,动作却十分灵巧。警察哈洛伦开着枪也没能抓到他。
马尔维和露丝用湿毛巾救醒了纳尔斯。纳尔斯说遇上了窃贼,并掏出了一只钻石打火机,说这是唯一值钱的东西了。马尔维抢过来看了看,证实这是三星期前偷来的赃物。纳尔斯被捕了。
又过了一天。河里发现了一具男尸。据查,死者名叫巴克利斯,系他杀,与珍妮之死为同一天,据推断仅相差三、四个小时。警察们正为找不到珍妮案中的亨德森而犯难。纳尔斯与珍妮都与珠宝盗窃案有关,那么这个巴克利斯又能提供什么线索呢?进一步调查巴克利斯的档案,发现他曾和一同伙威里抢劫过当铺。巴克利斯被捕,威里却逃跑了。
纳尔斯被捕后,拒不交待赃物的来源。一天,审讯室里带进来一个矮胖男人。他一看到纳尔斯就扇了他两个耳光。原来,纳尔斯曾拿着斯托曼医生的介绍信找过这个矮胖子,说为给妹妹治病要卖掉一些首饰。矮胖子因为斯托曼医生曾给自己的母亲治过病,再加上要价也不太高,就买下了。谁知这些首饰竟是赃物。幸而细心的矮胖子还保留着斯托曼的介绍信。在人证物证面前,纳尔斯终于供认出亨德森就是那个斯托曼医生。
珍妮和纳尔斯都是卑鄙的小偷。斯托曼自从在时装店遇到模特儿珍妮后,被她的美貌迷住了。他在她身上不知用去了多少钱。而珍妮,也像斯托曼迷恋女人那样深深地迷恋金钱。珍妮和纳尔斯利用斯托曼医生的社会关系和斯托曼太太喜欢请客的特点,偷窃赴宴者的住宅。斯托曼医生深陷困境而不能自拔,不断地为他俩提供情报,甚至安排他俩偷窃自己太太的珠宝。而珍妮和纳尔斯则雇佣了威里和巴克利斯进行偷盗,自己坐地分赃。只是威里为了想在分摊珠宝时多拿一点,才杀死了珍妮,随后又杀死了巴克利斯。在警察追究此案时,又企图谋杀纳尔斯以灭口。
案情已真相大白。现在的关键是要将凶手威里捉拿归案。警察们全力以赴,拿着威里的照片一个区段一个区段地搜捕。哈洛伦终于找到了威里的住所。凶悍的威里打昏了哈洛伦后逃跑,但最终也死于围捕的警察的枪口之下。
经过白天的喧哗,纽约又将进入梦乡。
印有"浴缸艳尸案"新闻的报纸被风刮得飘飘落落。案件似乎到此结束。它在过去的几天里可值五分钱。
万籁俱寂。
婴儿的啼哭声打破深夜的静寂。啊,婴儿,你赤身裸体地洁白无瑕地来到这个世界,来到这个光怪陆离的城市,当你二十岁的时候,又会变成什么样呢?
他在凌晨两点出生。在炎热的夏夜。在流星陨落的时刻。
不夜的纽约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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